各招標(采購)人、代理機構、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中心):
根據工作需要,我局對《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交易項目進場交易登記所需資料告知書》(阜公管業(yè)〔2022〕14號)進行了修訂?,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標(采購)人或代理機構登錄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項目注冊,上傳的交易項目資料為原件或掃描件,附件統一為PDF格式,一個要件僅對應一個命名規(guī)范的PDF文件,不得重復上傳,內容格式保持一致,并對上傳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各縣(市)單價合同估算價1億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和1千萬以上的信息化項目應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單價合同估算價1億元以下的如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需提供縣(市)政府或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意見。
三、阜陽市行政區(qū)域外的交易項目進入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時,需提供該項目屬地政府或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意見,其交易規(guī)則及招標文件編制須按照我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市級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或資金來源落實證明由市財政部門出具,縣(市)、區(qū)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或資金來源落實證明由其財政部門出具;自籌資金的項目需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自有資金情況說明。
五、招標文件如約定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工程量清單及最高投標限價編制費用的,原則上按照“誰委托誰付費”實行。若約定由中標人支付,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具體收費金額及收取方式,所約定的金額應當與項目登記時提供的委托招標代理協議一致。
六、全市范圍內所有使用財政資金建設的政務信息化項目納入數據資源管理部門統籌管理。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建設項目中包含的政務信息化項目、事業(yè)單位自有資金建設的通用類信息化項目,以及企事業(yè)單位投資供有關部門使用的政務信息化項目,應經數據資源管理部門審查后進行項目受理登記。
七、在阜陽市行政區(qū)域內使用財政投資依法進行招標采購的高標準農田項目由市農業(yè)農村局統一指導。招標人進行項目注冊時,應提供市農業(yè)農村部門招標項目備案表。
八、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交易項目進場交易登記所需資料告知書》(阜公管業(yè)〔2022〕14號)同時廢止。
九、《告知書》中相關資料的格式參考交易平臺“服務指南下載專欄”中上傳的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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